企业规定了员工必须签字的不合理制度。可以不签吗?

时间:2024-05-06 作者:保定律师

法律分析:员工可以不签竞业限制约定。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、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。对于这类员工,若其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,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、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。竞业限制的范围、地域、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,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、法规的规定。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,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,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,不得超过二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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您好,申请劳动仲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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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好,什么条约,建议你具体描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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